各界關心的夫妻財產制的朋友們你們好:
夫妻財產制的修法預計在下周四排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了。我們由衷地希望這個法案可以順利通過,讓許多家庭可以不要因為債權人的強勢討債而破裂。為此我們也急需國民黨委員們支持這個法案。請自己或身旁有親友面臨債權人強勢討債的民眾、關心此議題的朋友,在下周四之前打電話給其他國民黨委員,請他們支持修法,謝謝!
對於現行民法規定造成夫(妻)債妻(夫)還的問題,尤美女立委主張的修法重點如下:
一、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:確立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只有夫妻可以決定要不要行使,婚姻外的其他人(債權人)不可以代替夫妻做決定。二、刪除民法第1009條、第1011條:杜絕任何違反夫妻意願,強迫夫妻改用分別財產制的情形。三、增訂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3:納入溯及條款,讓新法通過時已經進入法院正在訴訟中的民眾,也可以適用新通過的法律。四、修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98條第2項:回應民法第1030條之1的修正,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排除於清算財團的計算,讓清算、更生程序可以用債務人真實擁有的資產(而加進配偶的財產)來進行評估。